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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我之前在一家私企工作,我是12月26号干的,干到1月15号,完事公司二个老板,其中一个我问他过年啥时候放假,我买车票,他说我1月15号就放假回家吧。我就15号休息了。然后我们今天正月初七上班。今天我提出辞职了。然后告诉我现在辞职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我们签合同了,合同上写的是12月26号到1月26号一个月之间如果提出辞职不给工资。这都2月3号了。我现在提出辞职是不是应该给我工资啊?虽然我工作上到15号期间是因为公司给我的休息。让我放假回家过年也不是我离职。旷工。但是他说不给,我说那我继续干,干满一个月在辞职,他直接说我的位置有人顶替了。不能等我。然后考勤就给我拉黑了。我越想越生气。这不是欺负我外地人么?就一千块钱工资,我辛辛苦苦挣得。最后一分钱拿不到!我怎么维权!!!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2-03 12: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没有什么违法行为,你是应该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如果现在是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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