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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姐姐,她是二级残疾人,不能走路。他老公是正常人,生了两个小孩,一个儿子2岁,一个女儿6岁,两个小孩平时都是由女方父母照顾和养育,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男方基本没有承担,现在男女双方都住在女方父母新盖的房子里面,而且父母新盖的房子,男方也没有出一分钱。而且男方经常酗酒,有暴力倾向,特别影响家庭和谐。现在女方想起诉离婚,请问一般这样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7-02-05 09: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于您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也不太了解具体情况,就把大致问题告诉您,如果后续有需要,您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在电话里免费帮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希望能帮到您,祝好。 1、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3,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会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首先关于财产,男方有酗酒、暴力倾向等恶习,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可以要求少分,父母建的房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划分,其次,抚养权问题,一般两岁以内时判给女方,两岁以上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想要孩子抚养权,建议不要让男方带走孩子,具体情况,可直接电话联系,我会免费为您提供一些法律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 离婚是你姐姐的权利。小孩,一人一个;父母的房屋,与离婚无关。 协商不成,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 你好,女方起诉离婚,法院若判离婚,会判由男方支付未成年孩子部分生活费用。
  • 法院经证实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会判决离婚。现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有什么要求么,可以来电咨询,我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咨询意见,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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