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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建房,有两个工人在吊沙的工具没有固定时直接使用机器导致从楼上掉下摔伤,房主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并付所有医药费用,共4万元。事后两位员工都已出院,但是其事后到房主家继续要赔偿,两位员工是工头找到,事后了解两位员工之一A之前就有精神不健全,员工B之前身体有些微残疾,之前的几年中就有过施工时有2到3次意外事故,2016年中旬,两位员工到法院起诉工头和房主,法院判决工头付主要责任,房主付有连带责任。判决书下来之后,工头跑了,找不到人,现要求房主赔偿两位员工的所有赔偿金,共60万左右,房主应该付这个钱吗?房主觉得自己不应该付其全赔偿金,拒付,法院下达通知房主拒付会给予拘留,并强制扣去其资产。法院与今日带走房主给予拘留,法院判决合理吗?工头找不到人,应该房主付主要责任吗?两位员工的要求合法吗?

调解 2017-02-06 0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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