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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租了一门面,装修花了15万, 结果签合同是房东的弟用房东的名字签的。一年后是由房东亲自来收的房租。(房东也是租阳光清华物管部的门面)。今年我一直将门面关起的,后来有人找我转租,愿意给我部分装修费,当时他想直接用我的合同,当时我考虑到我的合同有问题(不是房东亲自签的),就将房租价格提高了4元/平方米报给转租人,房东本人当时应该是考虑到房租也有赚,然后就同意与转租人直接重新签合同了,他们签合同的时候,只有我与房东和转租的人在一茶楼进行的。他们签完合同以后,转租人才去银行付了我部分装修费和门面房租费。结果门面所在的市场不允许他经营所做的生意,后来他找我退转让费,我没有答应。结果转租人与房东勾结将合同作废,要我退转让费,而且房东将门面收回,房东说我没有书面经过他的同意,私自转让门面,他有权收回门面。

其他 2011-06-02 15: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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