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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我们公司工作六年,公司在济宁,但是公司保险在济南交的,一直都交着五险一金,在去年十二月,我因怀孕特殊情况,停止上班了,可是我每个月都把要交的钱自己垫付让公司代缴,在我生产的前一个月,公司领导给我打电话,说的不给我交了,让我把保险挪走,没办法,我就把保险从济南挪到济宁了,可是生完孩子了,两地都不给报销了,挪保险的时候,公司也没人告诉我挪走不能报销,我该怎么办,当时临时签了一个离职证明,原件在我手里现在,领导也没出面签,让我找人代签的,我的损失是不是公司该承担啊

其他 2017-02-07 16: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所述,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两地给你缴纳保险的单位都不是你实际的工作单位,导致不能报销。我认为此原因是所在的单位造成的,应该有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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