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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我的欠条是其他人给他代签的名字,这张欠条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其他 2017-12-11 07: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代签的人是否有授权?没授权要看这位当事人是否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则由代签名字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 原则上欠条需要本人签字才有效,如对方承认代签,也可视为有效。
  • 他否认的,难认定有效,如果知道谁签的,可以一并起诉看看。
  •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 如果没有欠款人给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欠款人不承认的,就没有法律效力。。。。。。。。。
  • 如果没有欠款人给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欠款人不承认的,就没有法律效力。
  • 有没有银行流水的,不是本人签字的欠条法律上存在问题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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