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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月22日14点左右,我骑电动车在我住的小区南门外公路上行走,由于路两边停着很多车,我在中间行,速度也慢。突然一小男孩从路边停越野车后跑出横穿,我来不及反应相碰。我赶紧扶起小孩,见鼻子出血,带他去附近一诊所去看,问医生情况,医生说没大事,最好去大医院拍个片子。我看小孩壮态很好,也没去。两人分开了,我在外转了几小时后回来,正碰见小孩和家人,告诉说小孩去大医院拍片骨折。并说己报警。一会后,交警询问笔录我签字后让第二天去接受处理。第二天一早,小孩家打电话说要去检查,我倍同一块检查,我付药费。又过几天,去医院住院,住院费我全部付的。出院后,小孩家长还让我给经济上补偿,我不同意,现在就此搁着,他们还打电话扫骚我,说让我引小孩再看病,找各种借口。我茫然,请指点,感谢。

离婚 2017-02-12 06: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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