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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相亲认识一个月感觉还不错,自已年龄也不小了准备结婚就在认识第二个月后男方的母亲就去酒店订下了酒席,之后在生活中接触两个人的性格不合,导致分手了,分手后一段时间男方又来求女方要求和好,女方答应了,之前男方的母亲酒店付了两万定金,两个人和好了又在酒店里支付了一万定金,两次加起来总的支付了三万定金,两个人好了没多久,又出现问题,导致在一次破裂,女方提出不结婚,男方母亲要求女方支付酒店定金三万,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离婚 2017-12-13 0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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