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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住家保姆的,不太了解法律,在东家干了两个月,有正规合同,以前觉得东家蛮好的,可是突然一声不响的就把我辞退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当月工资给我就把我辞退了,当晚我反应过来,合同写着,如果一方终止合同,要提前五天提出,并向守约方支付30%的违约金,因为我们是中介介绍的,中介说我当时既然接了工资,就说明我已同意终止合同,他们不需要付违约金。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调解 2020-11-10 21:4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要证明是东家让你不干了,违约金的主张才可能得到支持。
  • 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请问我该怎么办?
  • 没签字可以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拒不承担的,守约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 首先是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再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拿到劳动局备案就可以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由劳动局印制的标准文本,一式三联,分别由单位,个人,劳保部门保存。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不合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不合理,应当支付违约金。
    【追问】现在东家看我向他们要违约金,又叫我回去继续上班了,我们现在已经闹成这样了,我是不可能继续回去的,而且彼此对彼此的态度肯定也不一样了,我拒绝回去,他们说这就是我的问题了,他们还是拒付我违约,请问我该怎么做?东家说当时辞退我的时候我也没提醒他,说要提前五天说,还要付违约金,不然他就再留我干五天当作提前说了,可是就算那样,他们照样还要支付我违约金,因为我们的合同是一年
    【回答】依法在对方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即便对方变更意思表示同意继续让你做,但鉴于对方违约在先你也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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