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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星期天受伤的,请了两个礼拜假,人事部不给再假了,但我又不能上任,只能自动离职工厂会给我补助吗

其他 2017-02-14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那么需要按照工伤流程去处理就好。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你好,你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吗?如果是属于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对于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 你好!有医嘱写明休息3个月,则可以休息,但超出病假规定按照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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