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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后者有养了孩子,但是不到一岁我们分开,孩子我带,户口也就上我名下的,为养孩子,我在外打工,我在一三年回来把儿子户口上了,现在因为我身体原因加糖尿病,无法打工,可是,村委会书记和队里代表,却说我户口是垮各户,没有我的土地,儿子跟没有,但是我到相关部门问说我有,因为我土地使用权还在我名下,可是地方现在却把我的淹没款给了,没有我的一分一毫,我只是一个户口存在,离婚时候,我的上交款公路款,我都是付清了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能得补助资金的时候,却没有任何我的关系,我应该到那里,去维权我的土地生活来源,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打官司,有多大把握能要回还属于我的维权之路

离婚 2017-02-15 14: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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