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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真实房产做抵押,但编造用途进行贷款,属于骗贷行为吗?即使日后不还款,顶多也就是把房子拍卖了,不会追究贷款人其他责任吧?

抵押担保 2019-10-17 02: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个人借贷则属于一般民事借贷,只涉及民事责任。一般还不上款,银行有对抵押房子的处分权。
  • 第75条: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类别
    房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房产证抵押贷款-渐进式抵押贷款。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
    (2) 房产证抵押贷款-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
    (3) 房产证抵押贷款-定息抵押贷款。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
    (4) 房产证抵押贷款-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
    (5)房产抵押贷款-此外,还有比例升值贷款,增快还本抵押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等形式。
  •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
    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其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的,到期后无力清偿,银行可以在拍卖抵押物受偿不足的情况下继续追偿,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则不足部分最终成为一笔坏账而已。但如果是个人,则银行在受偿抵押物价款后仍有不足的,依然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注意,我国的法律是禁止以物抵债的,抵押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拍卖抵押物受偿,但不能直接到期拿货抵债
  • 这个也要看你实际的用途和还款直接的 因果关系
  • 看房子到时候实际变现价值能否全额偿还贷款,如果不能,就另当别论了,风险很大,如果是住宅用房编造营业用房,那么就不仅仅是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妙。
  • 如果是个人借贷则属于一般民事借贷,只涉及民事责任。
  • 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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