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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患脑梗塞,来省医院住院治疗,经过5天治疗,她回复得很快,能走路,但右臂、右腿活动还不灵敏,能扶床下床,记忆有些差,语言没问题,认人、识字、能打电话、能交流,意识、思维都还可以,我们感到很满意。外科大夫们劝我手术治疗。说手术可防止再发生梗塞,这手术不算大,于是决定手术治疗。5月3日术后看我妻子能睁眼,但不能说话。接着进重症监护室。第二天上午做了CT检查,说又出现了新的梗塞,她不能说话、吃饭、右臂、右腿一点不会动,眼睛也不认人。5月11日起做高压氧。她的血压不天稳定,做高压氧第六天,她身上来例假了做过高压氧后,看精神头也不如以前,跟医生说了,医生说没事。当天晚上她体温高到38度、心跳110,/分钟,血压高的时候到190。护士给吃了降压药(含片),血压降到160左右。第二天继续做高压氧,当时我把昨晚情况作了说明,医生说没事。这下午3点多,她突然呕吐,眼睛瞪白眼,很吓人,医生、护士去帮忙做了处理。19号上午还是打的以前的针。11点做了CT检查结果:脑出血,生命有危险,或成植物人!进重症监护室。现在,治疗10多天了,还是不清醒。请问:这属医疗事故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5-31 15: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要依法予以赔偿。 3、我擅长处理此类医疗纠纷,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 尽快复制治疗记录材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现在还不能认定。
  • 申请鉴定 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杜律师免费咨询 可以帮你办理本案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需进行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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