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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去年七月份做了肺癌的手术,术后一个月继续上班,公司在前几天通知他们部门被裁掉,给了2个月找工作时间。想问一下,针对癌症术后患者,有什么权益可以争取么

其他 2017-11-16 11:3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 你好,是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具体可以提出怎样的补偿呢,公司已经给了2个月找工作时间
  • 你好,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裁员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不属于公司可以裁员的情形或者裁员程序上违法,那么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之赔偿金,该等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也就是公司应该给你支付两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属于合法解除的,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你本人工资的一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口头告知员工被裁员裁掉了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的行为违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或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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