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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哥陶祥户口是四川绵阳江油,2001年回河南与河南籍马姓女子结婚,生有一子。2006年自己来四川打工,2008年回河南,妻子因信邪教不知踪影,儿子也受其姨妈虐待,便带来四川,为了上学,把儿子和妻子的户口都迁到了四川。期间我哥每两年回去一次,找妻子,丈母娘也推脱没见过女儿。十年来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现在他妻子突然委托河南法院寄来离婚传单,让15日内到庭,并提出一系列不合理请求,孩子抚养权,精神损失费,老家的房子(目前使用权属于我奶奶,并且我爸还在,我兄弟三人),十年来,他妻子没有尽到一点责任,现在估计是为了再婚想离婚,又提出这些无理要求,恳求律师给出出招,我哥应该回去出庭吗?怎样驳回那些无理要求。谢谢。

离婚 2017-02-20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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