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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50左右,天下着小雨,我朋友开车在东明路从南往北正常行驶,车速30,快到郑汴路口的加气站时,遇到一位老太太由东往西横过马路,我朋友看到老太太就打方向急刹车,但老太太的头前额还是碰到了车的左倒车镜上,摔倒在地,导致手腕,腿膝盖粉碎性骨折,后交警部门在没有通知我朋友到场的情况下,私自对车辆进行检测,结果说是刹车制动不够,认定我朋友全责,可是车是经过年检合格的,我朋友不服,申请复议,复议结果还没下来,对方又起诉了,复议又被自动终止了,难道行人在马路中间就不付一点责任吗?

其他 2011-05-31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种情况下 应该积极应诉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违法情形 法院是不会采纳的
  • 建议找律师介入维权
  • 你好! 1、首先要求交警积极做出事故复核认定,如果确实不行,有证据证明认定书确实存在错误的话,可以在法院阶段对上述责任认定提出异议,改变此认定结论。 2、具体细节方面的问题,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或者来律师所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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