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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从我司采购一万多元的货,当时说好款到发货的。结果对方传真了电汇底单过来,同时对方催促我发货。我以为他们办了款,于是先发了货,结果钱怎么也等不来。后来一看电汇底单传真件,发现对方把我公司的账号打错了,是否故意不得而知。但是我公司名字以及对方公司名字以及账号都没错。于是去追讨钱款,对方先说没钱,之后说下周还,但是至今过去3个多月了,一分钱也没还。现在给他电话,必须每次换个不同的号码打过去,不然不接电话。 目前我手上有对方收货人的签收记录,以及签收人的身份证,这些都是货运公司提供的,但是签收原单已经没有了。同时,还有对方传真的错误电汇底单传真件。我想告对方诈骗,请问这些证据是否可以?而对方目前没有正确的电汇底单原件。 我想请问如下问题: 1,我要告他是去我公司注册地的区法院还是哪里?我是上海的,对方是北京的,上海区级法院能告北京的客户吗? 2,如何找律师? 3,我是告该公司的法人还是联系人(就是那个欠钱不愿意还的),还是收货人?他们都属于同一家公司。 4,很多人都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这个案子,只是一万多,是否值得打官司?是否可以告他们诈骗呢?

其他 2011-06-01 1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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