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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一名保安在职工单位非上班时间突发脑干出血抢救生存几率很小单位有什么责任应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7-02-27 10: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或经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除此外,算因病或非因工伤亡。如果职工不幸去世,可给予丧葬费。 具体可来所咨询。
  • 你好,如果是在单位的话,属于在工作地点,应当认为是工伤。
  • 您好 自己疾病的不算工伤的 单位不需负责的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你好,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您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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