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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骨骨折,医院漏诊怎么赔偿?2016年11月7日坐载客摩的摔伤了,当时拨打了120去了附近二甲医院,做了检查第10肋骨骨折,胸腔少量积液,胸膜局限增厚。第二天去了当地最好的三甲医院(市中心医院),做了CT三维重建检查。结果是第10肋骨骨折,右侧少量积液。医生说没什么大碍,让回去休息。过了20天因为疼痛没怎么好转,又去找了医生,医生按压了一下说没事让回去休息。接着的一个月又看了两次,都被告知没什么问题。12月13日医生告诉我2个月后再做CT检查(病例上有写明),因为要请病假,每次去看病的时候顺便开了请假条。在12月6日我以旅客道路运输合同纠纷起诉了摩的司机,12月19日我去做了司法鉴定,法医根据检查报告与CT片,告诉我一根肋骨骨折够不上伤残,只能鉴定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后续治疗费。2017年2月8日我去上次的三甲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是:考虑第6.7肋骨陈旧性骨折,第8.9肋骨不排除陈旧性骨折可能。我问了阅片的,他说因为时间太久,不能肯定肋骨骨折了。2月9日起诉摩的司机已经开庭了,到现在还没宣判。后来我找医院理论当时我的伤残赔偿金没有鉴定上,还有当时的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都鉴定少了。医院却说没有责任,还说我每次去看病是为了开请假条。每次去看病都有写病例,医生在病例建议上没有让我复查CT,只是在2月13日让我2个月后复查CT。还有第一次看病的病假有一处建议3个月复查,被医生改为半个月复查了(是我后来找医生问要不要加强营养,医生就在病例处添加“加强营养”,同时改为半个月复查了)。2月9日的检查报告描述还把我的右侧写成左侧了。2月10日改回右侧了。今天去了医疗调解委员会,准备填写资料。但是我知道调解基本没用的,因为医院很强硬。现在也准备起诉了,准备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请律师帮我看看这个案件胜率多大?

刑事辩护 2017-12-23 0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
  • 对于漏诊行为,如果医院有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选择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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