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他是通过协议离婚。 协议上是这样写的:1.双方自愿离婚 2.婚后有一女,男方将承担女儿的生活、学习、教育等费用 3.债务由男方承担,无共同债权纠纷 4.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财产归男方所有 我们已协议离婚几个月,但是他现在又要求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这样合理合法吗?

离婚 2009-03-04 17: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与责任,如果男方的抚养条件发生了变化,可以申请变更协议内容
  • 根据你们的协议约定 他的要求,你可以拒绝答应。
  • 如果男方的抚养条件发生了变化,是可以的,否则不行
  • 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协议执行
  • 不合法.协议离婚有约定婚后有一女,男方将承担女儿的生活、学习、教育等费用.约定优先法定.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生父生母都有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义务抚养子女,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工作收人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监护, 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给予探望子女生活情况婚.离婚后,如果孩子未成年犯罪,离婚的父母都有法律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