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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5月出一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两人伤残,我负全责。有交警出据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交警交有押金(伤者已领用)2015年12月我在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投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强险伤残保费11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百万)对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状,诉状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费等)十多万元,不足部分由我赔偿。随后人民法院向我下达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案。我已向法院递交了它要的东西(本人身份证、事故认定书、保险单、押金条据)并叫我写份答辩状和到时出庭。问题1:我不写答辩状不出庭行不行,对判决有无影响?问题2:我是否赔偿,赔多少、赔什么钱?问题3:押金找谁退还?问题4:判赔的钱打谁账上?(是我还是伤者)问题我5:不写辩状,不出庭对判决有异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7-03-01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积极应诉处理,对方主张的赔偿金额需要看具体的证据,保险公司也要核实。建议还是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专业律师为你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维护权利!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处理,看对方的主张是否合理,而且你这边的保险也是买的挺多的,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 您好 1、不出庭不影响的 可以缺席判决的 2、是要赔偿的 至于具体赔偿金额,我需要知道许多具体情况 3、押金可能会折抵赔偿的 对方现在对于赔偿是什么态度呢? 建议您来电说一下具体情况,免费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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