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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在我们广场聊天,与A和B发生口角,我先动的手,我在和B打架,我朋友和A在打架,A从我背后捅了我一刀,前面两刀。那时是夏天我穿的白色短袖,血把衣服都染红了,这时我倒在了地上,B然后对我的肚孑拳打脚踢,到致肠孑外露,B有刑事罪吗?当地派出所对B拘留15天,交罚款就没有事了,做法对吗?要是我们起诉B民事赔偿可以吗?B说他没有打我,要证人吗?证人是我们找,还是当地派出所找?

离婚 2017-03-01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警方处理,、。。。。。。。。。。。。。。。。。。。。。。。。。
  • 你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侦查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家暴行为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家暴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家暴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您可以注意搜集一些报警记录和验伤证明作为证据。另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中对有家暴行为一方不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据过错情形,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另外如果一方有虐待小孩的行为,那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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