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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借条上的出借人名字是a,但是给我汇款的人是b,这样这个借款合同有效吗。而且b我之前给他汇过款,没有借条,是否可以要求可以申请抵掉这次汇款过来的金额申请借款合同为无效谢谢

其他 2017-12-21 06: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可以的。首先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该怎么做。
  • 合同具有相对性
  • 你好,合同具有相对性,借条合同自您和a签字即有效,是您和a的借贷关系。
  • 可以找B要。
  • 你好,合同具有相对性,借条合同自您和a签字即有效,是您和a的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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