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和我姐随母亲在我7岁那年随继父生活了8年,母亲和继父离婚我们远走他乡。这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继父和母亲离婚7年我后继父再婚,今年年前继父的配偶那边来信说继父突发脑溢血死亡,现留一栋房子,因配偶是外地人,房子当初只写继父一人的名字。他配偶说现在房子有我和姐姐的一半。让我们出证明放弃继承权。我们要求是放弃可以,但必须给相应的补偿。结果他们来个破罐破摔,钱不给,房子也不过户了?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起诉吗?

离婚 2017-03-01 1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为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双方无权分割,离婚诉讼中法官也一般不会处理登记于案外人名下的房产,当事人需要另行起诉先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再行主张分割。但是如果各方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权属的转移也是有效的。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地区和情节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另外如果一方因为照料老人、抚养子女等为家庭付出很多,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请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是司法局让继父配偶那边传信的
    【回答】可以起诉的,您可以找一下当地的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