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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起诉离婚的,男方要求退还十万彩礼钱,男方不承认是彩礼,说是父母婚后赠与买房子的钱,钱是领证后打给我的,需要还给男方吗?

离婚 2017-03-03 16:2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具体要看你的证据资料了,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你好,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可以不予退还。男方说法不成立。
  • 如果符合条件的需要返还,否则不需要返还,具体请来电。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父母已经赠与履行可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是否返还彩礼要看是否登记结婚和生活时间长短
  • 不予返还。。
  • 你好,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不需要返还。
  • 可以不予返还
  • 你好,一般办了结婚证的,离婚是不予退还彩礼的。但是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主要的是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这十万是彩礼,而不是婚后对方父母的赠与。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
  • 不需要,让他自己证明不是彩礼,
  •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购买房产的出资来自婚前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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