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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家是农村的,2008年父母和我一起来到呼市,老家的房子卖给了8队的人(我们都属于一个村,但不是一个小队,我家是3队,买我们房子的是8队的人),当时没有和他签购房协议,因为我们一家子都在呼市,是村委会的人代替我们跟他们签的合同,最后有就想问,今年已经是2017年了,我这个房子可以要回来吗?怎么要呢?

离婚 2017-03-02 18: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产分配的一般原则是婚前购买的算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也是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是否有书面约定等情形会有一些不同,您可以更具体的提问,也可以来电咨询,粤家律师团的刘亚娟律师有着丰富的婚姻家庭和房产方面的执业经验,特别擅长离婚中的房产分割。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一般有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和忠诚协议三种: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夫妻间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视作房产的赠与关系,如果约定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该约定在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撤销的。 夫妻间忠诚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各地有不同的尺度,目前效力不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不要在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中附带任何关于夫妻忠诚的条件,如果已经签署了忠诚协议,请面对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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