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孩子在学校读书,上课铃声响了,孩子都跑进教室,在跑的时候,有一个女同学跑摔倒在他前面,头破了一个小口缝针,我儿子摔倒在女同学后面,没有摔破,这个是我们孩子的责任还是学校的责任

离婚 2017-03-03 16: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十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课期间受伤,学校不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就认定为学校存在过错,有权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课期间受伤,如果能够证明学校有存在过错,有权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你能证实你所述,那你们不用负责任。 鉴于你提供信息有限,建议补充完善问题信息后再来咨询。具体详情也可通过“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详询,咨询免费。
  • 如果是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课期间受伤,如果能够证明学校有存在过错,有权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根据你的陈述暂无法判定责任,两个小孩具体的受伤过程对判断各方责任有重大影响。
  • 建议协商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