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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后买房都是向我的姑姑借钱买的,当时我给姑姑打了欠条,并写了借款人是我,还有老公也签了字,十多年了,老公没有还过半毛钱,还说离婚要分财产。他可以分吗?

离婚 2017-03-05 13: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购买房产的出资来自婚前财产 关于债权:婚前即存在的债权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享有相同的份额。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债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婚前产生的债务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债务视作共同债务,婚后借款没有用于个人花费或者经营活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其性质认定尚有争议,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您可以带上证据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给您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欢迎来电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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