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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晚上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和我老公观念不同,想离婚。是二婚的我们没有孩子。但是在婚姻期间我买了一套商住两用的,写的我女儿的名字和我自己本人的,房款我一次性支付的没有贷款。女儿占99%。这样的话我提出离婚对这房子如何处置?

离婚 2017-12-25 07:1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者是利用婚前财产进行购买,等级在女儿名下的属于对女儿的赠与,房产的份额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双方对离婚事项可以协商一致的可协议离婚,不能协商一致的需要诉讼离婚
  • 你们夫妻只占有1%的份额,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只能分割1%的房产。
  •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者是利用婚前财产进行购买,等级在女儿名下的属于对女儿的赠与,房产的份额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双方对离婚事项可以协商一致的可协议离婚,不能协商一致的需要诉讼离婚
  • 你好,离婚的话按照你在这个房产中的份额进行分割。
  • 若是婚内购买房屋,及时未登记配偶姓名,依法其可以主张分割。
  • 夫妻双方在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 只能分割1%。
  • 男方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追问】谢谢。解决了。
  • 如果购房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割产权。
    【追问】男方没有出资,款是我自己的公司里取出来购买的。我们的钱是各管各的。这样男方还有权分配吗?
    【回答】如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自己的公司在结婚之后产生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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