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是产权房(在上海普陀区).房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填写的是(父亲)等,共有情况一栏填写的是父亲母亲及我.现父亲因突发疾病过世了(2017.3.4晚过世的).母亲想把整个房产改为我的名字.咨询了下962121工作人员,告知去法院诉讼或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因父亲未立遗嘱,且爷爷奶奶均过世28年以上。现我与母亲每月均3000元左右收入,因经济有限,望肯请告知,诉讼或公证哪个费用少,如何办理且自行需准备哪些材料及大致需预备多少费用!谢谢!

其他 2017-03-09 1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常差不多的,而且不能全部改为您的,需要两步走,先继承,你妈妈放弃继承,则您爸爸的那份归您,然后再将您妈妈的那份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转给你,那样就全部是您的了,您妈妈的那份建议做买卖,费用略少。没有办法的事情,钱必须出。
  • 费用基本差不多。
  • 需要办理继承
  • 无需公证和诉讼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