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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开车碰了一个骑电动车的人,交警出手续,我爸负主要责任,电车负次要责任,电车人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大概7000元左右,协商对方要的太多,我想问我只有一个交强险,现在对方走法律程序,要3.6万,我是被告,保险公司也是被告,请问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呢

刑事辩护 2017-03-10 15: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你好 结合对方的具体的赔偿项目确定
  •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于你理赔
  • 需要根据具体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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