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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房子是2008年买的,因为我们在外地工作,签合同什么的都是由家里的老人处理,今年我回家把产权证拿出来看,才发现土地使用年限是2008——2023年,算起来只有15年的使用年限,现在我自己去国土局咨询续费要收钱 ,这是不是存在开发商一个欺骗问题,我们换证续费那些费用是否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谢谢

其他 2011-06-05 15: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时的购房合同注明了土地使用期限,那只能按约定执行。如没注明土地使用期限则你可以按一般标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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