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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0年10月,姑妈(父亲的姐姐)以女婿(姑妈女儿的老公)做生意需要钱周转为名,向我的患癌症的父亲借钱10万应急,当时说好一个月偿还。当时我爸爸取出10万给了幺婶(爸爸的弟弟的老婆),再由幺婶直接转到姐姐的账户的,事后,姐夫(姑妈的女婿)写了借条。该借款至今未还。姑妈现在给我的理由是,她们一家人都被这个女婿骗了,女婿现在失踪了。姑妈说她家现在也是一分钱没有,只有一套房子,户名是姑妈。请问我怎么才能有效追回父亲的血汗钱?

其他 2011-06-06 15: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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