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有一朋友开小店做生意的,他因为急需要钱所以把店转让,我想接他的店,起先口头上谈好,我给了他两千块钱算是定金让他优先考虑我,我筹钱。但半月后我资金没筹齐,说不考虑租他店了,他说他实在是缺钱看我能不能先借他点钱,我就借了他一万,让他给我写了借条并签名按了手印,并注明了还钱日期,但日期到后他却给我说因为我起先交了定金说租他的店,但现在又不租了,使他的店非正常经营了(处理货),让我给他赔偿损失,我觉得我想接他店之前一月他就已经开始转让(处理货)了,怎么能说是我让他非正常经营了呢?我找他协商他跟我算损失说那一万我要不了了还得赔他一万。我现在想起诉他,麻烦懂法律的朋友评论一下我能赢吗?

其他 2011-06-18 08: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