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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交通事故有点麻烦!我是一个出租车车主。2008年1月9日我雇佣的司机张卫军驾驶车从陈仓区虢镇拉乘客去凤翔途中,与一辆拖拉机过车上所载电杆碰撞致张卫军当场死亡,乘客受伤,拖拉机无损失。经交警认定为我付主要责任。拖拉机付次要责任。事后私下解决我赔付了死者家属66000元。并写了赔偿协议书。给伤者13000元。修车7000元。拖拉机现在只给了死者12000元,再没有给付任何钱。现在死者也在找我!伤者也在找我!也没有人起诉,死者家属现在有些材料也不给我。我的保险是不是都要过期了呀?我该怎么办呀?请杨律师帮帮我吧!我也咨询过虢镇这里的律师他们说只有让人家起诉。我没有什么办法!我在这里静候佳音!

其他 2011-06-08 1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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