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于2011.1.29日被一辆小轿车从身后压过左腿,造成伤害,没有残疾。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我父亲目前是在一家私营工厂工作的,由于当时没有想得太多,也没有类似经历,所以在就诊的时候没有让医院开具休假证明,一段时间过去了,我父亲的脚也在慢慢康复当中,但是肇事方现在由于不愿意私下解决赔偿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医院方面刚才给我答复说不能再补开之前的休假,只能从目前再诊的日期开始开具假条,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果上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支持之前那几个月的误工赔偿吗?谢谢! 还有朋友给了另外一个建议,就是让我父亲所在工厂给出具前一段时间的病休证明结合目前再诊医院所开具的证明一起提交法院,但是我还是有些担心,不知道这样的证明法院是否会采纳? 非常感谢!

其他 2011-06-08 11: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