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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驾驶证被扣了12分,证也被扣了我是不是交了罚款就可以学习补分了,的回发证所在地学习吗?学完习还的回到扣我驾驶证的地方取证吗?谢谢解答

其他 2020-01-27 11: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咨询交警部门。。。。。。
  • 驾驶证被扣,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取回驾驶证。
    一、办理违章处理
    带齐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违章当天有效的交强险证明,到驾驶证或违法地所在的车管所去办理违章处理。
    二、录口供,扣驾驶证
    为了防止有人顶包,也为了更好的起到震慑作用,办理违章处理的时候,警察叔叔会询问车主怎么违章的,让车主能意识到违章的严重性。办理后还会扣押车主的驾照。
    三、办理满分学习业务
    办完上述两个流程后,车主还会拿到一张满分学习业务的“入学通知书”,需要前往指定的学校办理满分学习任务。需要注意的是,车主需要缴纳56元的考试费用,然后展开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
    四、取回驾照
    学习完成后,由学校安排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和当初考驾照一模一样。考试通过后会发放一个“培训结业证”的凭证。就可以去车管所取回驾照了,记分清零。如果没有合格,则需要再学习,直到合格。
  •  驾驶证每个周期满分为12分,如果记分满12分,则扣留驾驶证,需重新学习科目一理论知识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拿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 你好,咨询交警部门.......
  • 你好,咨询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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