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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未签订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正班,加班都没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且还乱扣钱。我以厂方没给我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按劳动法算工资,并且给予我经济补偿。我是2010年9月10日入厂的2011年6月1日正式提出离职。2010年我们的底薪是1100元/月,26天制。平时.休息日.法定假加班都是8元/小时。2011年是1200元/月.26天制,平时.休息日.法定假加班都是9元/小时。请问我的工资该怎么算呢!急....

仲裁 2011-06-09 0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没有办社保,可以要求工厂补办;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 3、如果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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