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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登记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我公司原在工商局备案的股东是两人,后来其中的一人把他(占注册资本的49%)的股份中的50%转让给了另一位股东(原占51%),剩下的50%转让给了另外2个人,所以公司实际上的股东目前有3人。现在公司准备办理变更手续,请问从税收、经营等综合方面考虑变更为个人独资公司有没有好处?

个人税收筹划 2011-06-08 1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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