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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发现劳合同基本工资4000而实发基本工资3800找公司问了后公司说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写错了。要按3800在签一次。如果我不同意公司可无理由解除合同吗?我去劳动局仲裁的话会赢吗?

其他 2017-03-26 1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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