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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的老婆出轨,经协商无效在某县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得到家电等,但需出九千元抚养费。三个月以来,女方从未探视孩子也未出抚养费,也没有带走家电等。并且在年前到市中院提出上诉,要求抚养孩子及分财产。但到目前开庭日期尚未确定。男方不想总这样拖下去耽误时间。请问该如何保护男方合法权益? 谢谢!

离婚 2009-03-05 2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都上诉了,还说什么呀?一审判决没生效呢!告诉你一个字:等!两个字:傻等!
  • 出具女方有外遇的证据,对男方有利.
  •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以合同日期交完全款(结婚前以付清和或或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一次性付清的(资金来源证明: 银行对账单)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共同出资的房子 没有约定 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除非一方有出资证明)你可上网查法规 证明个人财产的证据(出资证明。发票日期。交契税日期。合同日期。银行对账单。婚前个人财产来源证明:赠与合同:父母给原告的。)(婚后指定:赠与原告的,也用是个人财产。婚后无赠与合同才是共同财产) 有共同财产证据 是一人一半。男方收集个人财产证据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时等待也是必需的!等待中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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