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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两人协议离婚了,以前共同的房子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现在离婚后协议归女方,房子是按揭的,女方无钱提前还款,无法过户,也没钱去公证,请问以后男方说他有一半有依据吗,离婚协议写明了的归女方他可以乱说吗?如果以后过户凭协议可不可过户,还需要他签字吗?

离婚 2011-06-10 2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离婚协商履行
  • 你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必公证,凭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的离婚协议即可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由你和丈夫共有变为你一人所有
  • 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男方除非有证据证明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合法有效。 按揭买房,只要提前通知银行,经银行同意,可以办理过户。 如不过户,最好将协议公证,提高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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