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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在工作中受伤,我是2016年7月17日到工地上。当时带班长没有叫我拿身份证办理保险,在那里做了十几天,因家里要用身份证,我就回家三四天,然后身份证放在家里了,我就到工地去干活,当我来到工地时,带班长叫我拿身份证办理保险,我说放在家里了,他问我有没有身份证照片,我手机中有身份证照片,于是就发了照片给带班长。2016年9月26日我在工作中受伤了,因为没查到我买保险,总包公司和分包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事故理赔,我自己到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我申请工伤认定是分包公司盖章的,请问保险公司能赔偿我什么吗?还是由分包公司全部赔偿我

其他 2017-04-03 0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由分包公司全部赔偿。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由公司赔偿
  • 要看具体情况
  • 你好 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 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下由分包公司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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