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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从事教育行业的,入职时签定了份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给我上保险这一项,我也不是很懂就签了一年半,做了半年工作,提出辞职,由于压了一个月工资,走的时候就扣了,昨天我去要,她说走程序,她所谓的合同中有中途离职余下工资不发,然后赔偿2000元培训费,她没给我培训,也没有票据。不给我,我就和她理论,她报警说我闹校,我想知道她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现在我应该怎么做维护我的权益,讨回工资

诉讼 2017-04-02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 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追问】很透彻,我想知道聘用合同可以提出甲方为乙方缴纳保险,乙方采取自愿的原则吗?其他条约没有有关保险这一项了,请问,这样的聘用合同合法吗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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