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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今年五岁,前端时间在幼儿园被小朋友从玩具上推下造成左上眼皮眼尾部位受伤,经治疗医生说以后会留下疤痕,检查费用是学校在拿,为了照顾孩子我一直都没去工作,请问我可以要求学校部分赔偿吗?赔偿多少呢?<由于我要工作,孩子是全托制的》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6-12 19: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的陈述,进行一下分析,您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不但负责教育工作,同时应当承担看护孩子的责任;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对因孩子受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误工费,如果是在孩子住院期间,肯定应该给付您;而您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孩子受伤,您必然需要在家中看护,那么对于必然发生的间接损失,幼儿园也应当承担配擦汗那个责任。 赔偿的误工费,是按照您上班时的具体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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