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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三个女儿,我们读已经结婚了,我大姐招上门女婿在我家,我爸老打我妈,经常打,他喝酒,赌博,没钱了就打我妈,心情不好了也打我妈,我妈腰部受过伤,没有反抗的能力,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4-05 21: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你好,考虑你母亲离婚的事情吧
  • 你好,当发生家暴时可以报警。
  • 你好,报警处理。
  • 属于家庭暴力行为,派出所有权制止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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