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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合伙人做工程,合伙人协议写的2014年10月一2015年10月,约定工程完工后结算,返还各自本金后利润五五分,结果合伙人说工程没拿到利润,不给本金了,后来2015年5月我了解到,工程利润被合伙人私自取走,共21万,还剩6万元质保金,今年5月份他就要去取,我应该如何诉讼,是不是会过了时效,是按民事诉讼吗。

其他 2017-04-06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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