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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交公司的司机,公司开始说要裁员!但是不给予任何赔偿,本人在职十年!后来又说要转岗,让我去修车!可我并不会修车!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恢复工作!但是公司不理会!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担心公司以我旷工开除我!

其他 2020-04-18 16: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支付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合法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开除要看原因,若是法定原因,则拿不到赔偿。不是法定原因,可以拿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赔偿金。补偿金是开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应该是合同上写明的工资,税前工资。至于补助,若有写如合同内,则可以拿到。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可是我现在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公司通知转岗也只是口头通知!现在公司领导直接找不到人!我现在还担心他们以旷工为由开除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没有效力的,
  • 你好,如果你在公交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那么公司应该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现在你不同意转岗,公司也是无权要求你转岗的。如果公司违法解雇你,那么公司需要赔偿你20个月的工资。
    【追问】但是我现在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公司通知转岗也是口头通知!现在去找公司领导人也找不到!现在就担心他们以旷工为由开除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以后每次和公司交涉都要保留证据,比如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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