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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 我想离婚 分居是否双方自愿才算

离婚 2009-03-07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既然想离婚,可以直接于对方协商,以协议方式离婚,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居并非离婚所必备之条件。此复!
  • 想离婚不必分居.对方过错行为有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都可以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法院起诉判决离婚.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共同财产证据 是一人一半。 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充分证据你就打官司会判离婚.诉讼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扶养费, 扶养费每月十日存入原告银行账户 ③双方共同财产争议(有共同财产证据) 4.请求损害赔偿 5.无住房,请求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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