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儿在校生六年级,因同学与初中生有些口角,被初中生到小学校楼道警告传话放学要打架,放学后,初中生到小学门口堵拦,被叫到初中学校后面,因初中生群打同学,几个人打一个,我儿跟同学上去拉拽被打的同学,也被初中生抽嘴巴,按倒在地被初中生群打,在挣扎中从身上拿出匕首,扎伤初中生,肩部,胳膊肘三处伤,大伤口上肩部,医生说五公分长,深度两公分,因为刀口上倾斜的看似深,胳膊肘上两处伤口,是刀尖扎伤,现在孩子已出院,我们付了医药费一千元,对方家长现在跟我们要十万的赔偿,小学学校让我儿跟他几个同学听课,说什么时候解决完毕,什么时候上学,但是初中生没有停课,请问两个学校方是否有责任?应该担负怎样的责任?

行政诉讼 2017-04-10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学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责任,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权令学生停课,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处理
  • 建议报警处理,结合具体的伤情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